香港登記及註冊結婚流程 1. 網上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打算結婚人士需在婚禮前15天至3個月內,預約到婚姻登記處遞交擬結婚通知書,亦可選擇交由婚姻監禮人代辦相關手續。 如果想節省在櫃位辦理遞交通知書手續的時間,最好預先透過網上或電話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1 。 網上遞交婚姻登記所需資料 在填表前,先準備好兩個人的資料,以便於網上填妥「婚姻登記所需資料」表(表格 MR 21B) 1 : 全名 婚姻狀況 職業 年齡 住址 雙方父母的姓名 如任何一方未滿21歲,必須列明同意這宗婚姻人士(即婚姻條例附表3指明的有關人士)的姓名、地址和身份。 2. 遞交擬結婚通知書地點 2.1.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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